原标题:房产中介诈骗客户180万元,判了!
今年32岁的傅某是长沙某房产中介公司的店长,收入还算不错,但傅某并不满足于此。她拿着手中的积蓄去投资,没成想亏得血本无归,一心想要搞钱翻本的她借遍了亲朋好友,最终将目标伸向了她的顾客。近日,傅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被害人在长沙没有购房资格,想让傅某解决购房资格问题,以便在长沙购房,傅某以购房合同、购买购房资格等理由,骗取被害人69万。”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曾宇哲向记者介绍案情。
▲被害人转账记录
傅某谎称可以帮助并无购房资格的蒋某购买二手房,以虚构办理购房资格、缴纳购房定金、贷款验资金等理由进行诈骗。之后又以购买“工抵房”为名,虚构办理复杂流程的手续、拖延虚构交付合同票据等方式,诈骗客户李某111万元。
“两名被害人都将钱款汇入了傅某的个人账户,而非中介公司的监管账户,然后傅某虚构了合同和票据给被害人,让被害人信以为真。”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曾宇哲向记者介绍案情。
费尽心思诈骗来的180余万元,傅某都用在了她所谓的投资上。而检察官了解到,傅某所谓的投资其实是电信诈骗,对方以高回报高收益的幌子,诱骗傅某越陷越深。最终,傅某不仅身负数百万债务,还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同时,法院判决责令被告人傅某退赔被害人蒋某和李某的全部经济损失。
记者:郭姣姣
来源:政法频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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