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办理结婚登记
可以不用带身份证了!
另外,10月17日
临淄区民政局发布通知
在临淄区集中开展补领结婚证工作
这些人快去补领结婚证!
10月18日,
记者从张店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获悉,
使用电子身份证就可以
在这里办理婚姻登记。
据了解,有个别新人办理婚姻登记时才发现自己忘带身份证了,这种情况不要着急了。
只要你是山东省内户口的居民,通过登录爱山东APP,进入我的证照模块,点击居民身份证,采集本人人脸成功后就可以申请电子身份证。
电子身份证申请成功后点击亮码,通过张店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的电子证照采集仪扫码就可以上传本人的电子身份证,方便快捷。
不过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爱山东APP仅限山东省内的居民申领使用,省外居民办理婚姻登记还是需要带身份证原件。
为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办事,临淄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补领结婚证工作,在临淄区办理过结婚登记或现一方户籍在临淄区的夫妻双方,尽早过来补证,以免影响日常生活中办理相关业务。
哪些人建议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
1.1997年7月15日以前在临淄区依法办理的结婚登记(已离婚、丧偶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原结婚登记证有瑕疵的(如姓名同音不同字、农历日期登记、身份信息变更等信息不一致)。
3.在临淄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结婚登记证上身份证号码填写为军人证件号码的。
补领结婚证的要求及材料
1.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双方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与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该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更正或换领)
3.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婚姻登记大厅可免费拍照);
4.因结婚证损毁、涂改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申请补领的,提交原婚姻登记证;
5.原结婚证不在临淄区办理的需提交婚姻登记档案管理部门或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原始婚姻档案复印件;
6.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7.当事人现持有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与结婚证、婚姻登记档案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不一致,需提交派出所出具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有效证明材料。
8.因历史原因,无法查找档案的,详询婚姻登记大厅。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万豪大酒店对面)
咨询电话:0533-717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