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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说好买房一起住,老人掏了钱却被送去养老院?法院:偿付70万!

时间:2022-07-04 16:05:06来源:147采集作者:147小编点击:

老人为儿子出资买房

说好买了新房一起住

儿子却中途反悔

将共同居住的房子卖掉

还坚持把母亲送去养老院

年近九旬的母亲

不得不与血浓于水的儿子对簿公堂

子女未如约完成

接受父母赠与时附带的义务

父母可否收回钱款?

上海青浦:说好买房一起住,老人掏了钱却被送去养老院?法院:偿付70万!(图1)

案件回顾

2007年,李老太夫妇俩与儿女们商议

把老两口与小儿子名下的房屋卖掉

房款中属于老两口的份额

以及股票账户里的钱

都用来给大儿子购买新房

并约定购买新房后

老两口与大儿子同住

大儿子要多尽赡养义务

上海青浦:说好买房一起住,老人掏了钱却被送去养老院?法院:偿付70万!(图2)

起初,老两口一直与

大儿子一家三口一起居住

之后历经老父亲去世

大儿子离婚等一系列事件

李老太和大儿子的关系逐渐恶化

大儿子把共同居住的房子卖掉

并坚持把李老太送到养老院

李老太认为

当初赠与购房款

是以大儿子负责养老为前提

因此要求大儿子偿付卖房的部分钱款

上海青浦:说好买房一起住,老人掏了钱却被送去养老院?法院:偿付70万!(图3)

经审理,法院认为

虽然大儿子与父母之间没有签订

书面的附有义务的赠与协议

但根据双方的陈述及相关证据

双方事实上形成了附带条件的赠与

即该笔款项是以大儿子

履行更多赡养、照顾义务为前提的

因母子关系恶化

大儿子不再愿意和母亲共同居住

未妥善完成接受母亲赠与时附带的义务

考虑到大儿子从卖房款中

获得的利益、货币贬值

以及十多年来对母亲日常生活的照顾

支付的医疗费等情况

最终法院酌情判定

大儿子偿付母亲70万元

法官心语

上海青浦:说好买房一起住,老人掏了钱却被送去养老院?法院:偿付70万!(图4)

母子亲情是人类家庭关系中最朴素、最深沉的情感。现如今,父母出钱帮助子女买房的不在少数,不少父母为了给孩子买一套房,花费了毕生积蓄,甚至变卖唯一住房筹集钱款,以减轻子女日后的生活压力。子女也应当多尽孝道,多加照顾,保障父母的老年生活和居住权益。

1、家事审判实践中,应兼顾法律的尺度和温度

不同于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家事纠纷时,不仅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定分止争,更要维护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人性的善良。

在家事审判中,事实和证据固然重要,但案件背后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属关系、情感联结亦不可忽视。本案中,大儿子与父母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附义务赠与协议,但从当初购房背景来看,父母出资帮助大儿子购房时有着殷切愿望,即在耄耋之年能够养儿防老,安度幸福晚年。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父母与子女之间,赠与也是一种约定,且可以是一种附带义务的约定。若子女在接受赠与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父母可以向子女主张违约责任。

2、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使老有所养、老有所安

从司法实践看,绝大多数赡养纠纷案件背后都有着复杂的家庭矛盾。经过长时间积累,矛盾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致使老年人无法从子女处获得经济帮助和情感慰藉。因此,法官对家事纠纷的处理更应关注人身关系的根本,以保护家庭稳定、维护家庭关系和谐为核心理念,树立健康正确的家庭观念。

法律也将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筑牢老有所养、老有所居的最后一道防线,适时引导子女善待并尊重父母,充分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愿辛劳付出了一辈子的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研究室、民事审判庭

文字:黄庆楠

人物摄影:崔缤予

编辑丨史梓敬

【来源:中国法院网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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