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失信风险预警机制;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新近印发《关于“信用护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为切入点,推出26条优化监管服务举措。
打好监管服务“组合拳”
信用监管是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基础,贯穿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和业务环节。
《实施意见》围绕“强监管”和“优服务”两条主线,深度挖掘信用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潜力。聚焦市场主体实际需求,从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入手研究制定优化和创新举措,构建衔接全监管环节的信用监管服务链。通过提升全流程信用监管服务效能,使信用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动力源”“加速器”,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关口前移打牢信用“基础桩”
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中获悉,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近年来主动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失信预警服务,《实施意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信用预警、信用承诺机制,创新信用合规建设,推出6项事前环节监管服务举措。
在信用风险预警方面,向存在失信风险的企业精准发送预警,及时提醒企业纠偏。在信用合规建设方面,引导企业建立信用合规内控机制,提升信用合规能力。在信用承诺方面,健全完善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形成权责清晰的闭环管理机制。
差异化模式提升信用获得感
当前,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已初步形成。为进一步为企业减负,为监管提效,同时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实施意见》提出11项事中环节监管服务举措。
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方面,构建“通用+专业”分类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精准性。在联合监管方面,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通过年度抽查“汇总取重”和专项抽查“分别去重”降低重复检查频次。并探索触发式监管,对市场主体异常行为开展靶向监管等。此外,还提出对首次因未按规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给予3个月宽展期,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等。
宽严相济构建监管新格局
《实施意见》还以促进企业规范成长为落脚点,提出5项事后监管服务举措。一方面强化信用监管震慑力,探索开展市场主体除名;另一方面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对失信企业加强信用修复指导,构建起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格局。
在分阶段优化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服务的基础上,“信用+”贯穿《实施意见》全程,强化全流程信息归集,推进“信用+共享共用”,推动“信用+共治共建”“信用+行业监管”,将信用理念融入市场监管工作的方方面面。
下一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快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精准高效的监管和用心用情的服务,以信用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通讯员 宁市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薛玲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推出26条优化监管服务举措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推出26条优化监管服务举措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推出26条优化监管服务举措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