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8年4月起,中国证监会逐步放开外国公司在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持股比例限制。在此背景下,摩根资产管理控股公司(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摩根资产”)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托”,公司持有97.33%股权)分别提出收购2%和49%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投摩根”)的股权的意向。
根据国资产权管理规定,上海信托分别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26日、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21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上投摩根2%和49%的股权,分别由摩根资产以不低于评估价的人民币2.41亿元、不低于评估价的人民币70亿元挂牌价格摘牌。
2023年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核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号),核准摩根资产成为上投摩根主要股东;核准摩根大通公司(JPMorgan Chase & Co.)成为上投摩根实际控制人;对摩根资产通过依法受让上投摩根人民币2.5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100%)无异议。
上述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0年4月4日和2023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权转让完成情况
2023年3月24日,上投摩根股权变更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登记。
2023年4月3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上投摩根股权转让款人民币72.41亿元划转至上海信托收款专用账户。至此,上投摩根股权转让交割完成。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2023年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预计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23亿元,具体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