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赖苏婷 贾永标 北京报道】2月24日,在第五届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二部主任王建平围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发表演讲。王建平详细阐述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的现实必要性和特有优势,针对在北京打造良好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发展环境,他提出了相关建议。
据悉,2月20日晚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开展不动产投资业务提出具体规范要求。
发挥私募投资基金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
王建平表示,目前房地产行业面临整体缺乏流动性,“高杠杆、高负债”的经营发展模式亟须改变等问题。近期,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修复、稳定市场预期,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在境外成熟市场已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投资品类,近年来,中国已有一些私募机构陆续设立投向商业地产、基础设施的私募基金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不断探索积累不动产投资运作经验。
随后,王建平从4个方面阐述了推出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的现实必要性和特有优势。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重要部署,形成金融合力。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可通过满足不动产领域合理融资需求,投资存量住宅,助力做好“保交楼”“保民生”工作。同时,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可在发挥专业化优势的基础上,与信贷、债券及其他股权融资等金融工具形成合力,多箭齐发,共同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二是盘活经营性不动产,缓解房地产市场流动性风险。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可以引导权益资金投资经营性不动产,激活经营性不动产的流动性,增强房地产企业“资本金”,修复资产负债表,缓解负债压力,提振市场信心。
三是丰富资产配置选择,推动引入机构投资者和长期资金。在产品需求端,国内机构投资者资金储备丰富、运营管理专业,多元化资产配置需求较大;在产品供给端,既有股权投资属性,又能实现较为稳定的期间收益的金融产品也是短板。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规模较大、期限较长,能够通过长期稳定的期间收益或者项目增值退出等方式获取回报,可以丰富投资者资产配置选择,在现有权益、债券产品基础上,增加新的可投资品种,满足机构投资者和长期资金的资产配置需求。
四是实现优质资产与房地产企业风险隔离。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可通过将目标资产从原始权益人处独立收购并实现控制运营,利用私募基金的财产独立性和风险隔离优势,实现目标资产的有效剥离,从而成为独立运营的主体。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为存量地产注入增量资金,并与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隔离,有效盘活可经营的优质资产,帮助企业纾困。
加强协同,共同促进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功能作用发挥
针对在北京打造良好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发展环境,王建平提出3点建议:
一是共同支持北京辖区符合试点要求的管理人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建议各单位加强协作,共同支持北京辖区符合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积极参与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助力私募行业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壮大势力,继续强化区域优势地位。
二是利用好此次试点政策,盘活北京符合条件的不动产项目。希望北京市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试点管理人投资运营北京的不动产项目,完善政策环境。
三是推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引入长期资金。希望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继续支持北京辖区内保险资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投资私募基金,共同助力不动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另外,证监会也建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北京辖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契机,积极引入境外资金,通过设立QFLP 基金等方式投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他表示,此次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是证监会支持私募基金发挥功能作用的一个创新举措,证监会将根据试点工作实践情况及时总结评估,不断完善试点政策和规则,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优化募资、退出、税收等监管政策,为试点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相信经过各方努力,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会有更大发展空间,也会在纾解房地产行业困难,支持稳住经济大盘、服务实体经济上发挥愈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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