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继承的房产二次交易会有影响吗?
前段时间,有网友咨询继承的问题,这个问题,我随后问了身边的一些并非律师行业的朋友,发现他们对此都比较模糊,不知道该怎么做。于是,这篇文章就这样写了出来。
先简单说一下那位网友咨询的问题:
黎先生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套房产,因为黎先生在结婚时,购置了一套婚房,所以从父亲那继承来的房子就一直闲置着。本来想一直那样放着,但是因为生活中的种种原因,黎先生决定出售房子。但是对于继承的房产,在二次出售时,需要注意哪些地方?黎先生完全没有方向。于是,在朋友的介绍下,黎先生就在网上咨询了我们。
对于继承的房子,进行二次交易会不会有影响?
我们现在可以给出明确的答案:有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
法律法规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简单来说,就是继承的房产,无论你后续任何时间再次出售,都需要缴纳个人所有税。
继承房产,以继承前原房产证上登记的时间(这个房子的第一购买登记时间)为准,满二年再出售,可以免征营业税。对于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税:需要依各地方的具体规定而定。只要有房产证,二次交易没有时间限制。
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这些,您了解了吗?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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