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5日上午,普陀某小区里一间住宅突然起火,吓得周围邻居纷纷报警。很快,火势被扑灭。但随后的调查发现,这次火灾背后另有隐情。近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纵火者张某因放火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2个月。而张某,正是起火的401室户主张先生的二女儿。
张先生夫妇育有三女一子。3年前,张先生不小心摔伤,此后一直住在医院,三女儿则把母亲接到了自己家中照料。张先生夫妇原本居住的401室就空了出来。由于老两口身体状况都不好,他们在多年前就召开了家庭会议,确定了401室这套房产的分配比例:小儿子分40%,三姐妹各20%。
起初,这个方案获得了子女们的一致同意。可是,二女儿张某逐渐产生了不满。张某住得离父母最近,父亲生病住院后,她主动提出由自己负责照顾父亲,母亲每月支付7000元照料费。随着时间推移,不断有其他亲朋对张某说,这几年她照顾父亲时间最长,理应分得更多房产。加上今年以来张某收入下降,便盘算着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自己搬进父母空置的房中,这样不仅能增加收入,将来父母离世,自己还能掌握房屋分配的主动权。
张某在家庭群中表示,自己要搬进父母的房中居住,但她的做法遭到群里其他人的反对。6月2日,母亲、大姐及三妹怕张某私自处理房产,一同回家取走了房产证及户口本。张某得知后,怒气冲冲地群发了信息,扬言要是把自己逼急了,就放把火烧光房子,谁也别想得到。
6月5日上午9时许,邻居黄女士下楼时正好碰到了在开房门的张某,同住4楼的徐奶奶也听到隔壁401开门的声音,开门后发现是他家二女儿张某。不到半小时,401室着火了,邻居们纷纷报警。因为很多邻居都看到二女儿来过案发地点,民警便找到张某询问情况,张某则辩称自己是来打扫卫生,怀疑是三妹放火。
为了查清真相,检察官收集多方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张某在案发现场纵火的犯罪事实。虽然张某到案后始终否认有纵火的犯罪事实,但在完整的证据链条下,再多狡辩也无济于事,确凿的证据完全能证明张某放火的犯罪事实,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