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11月13日,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外透露,该局日前查处了一件进行特许经营却未备案的案件,并依法对涉事企业作出了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案也是湖州市商业领域违法特许经营行为被处以罚款的第一案。
据了解,市民胡某登记注册了一家餐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某品牌奶茶连锁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旗下共有9家直营店和25家加盟店。然而,企业作为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从事省内范围的特许经营活动,按规定应向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且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胡某一直没有前往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特许经营备案。
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商务局移交的涉嫌违法线索,对胡某涉嫌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经调查,该企业违法行为属实,该局遂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开展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允许其在一定区域内从事与授权人相同的经营业务的行为。
“进行特许经营备案后,企业的名称和品牌会在国家有关部门网站公示,不仅有利于公司品牌展示,还能在后期运营中减少法律风险。若未备案而进行招商加盟,将会受到查处,对企业而言得不偿失。”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今年以来,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及下辖综合执法队不断加强商业领域执法监管,重点加强对违法违规销售汽车、经营成品油、进行特许经营等行为的查处。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次,检查相关企业80余家。
□孙建新 金 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