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许昌市中心城区
开展区域核酸筛查的通告
(2022年62号)
为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防止疫情出现隐匿传播,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10月19日、10月20日、10月21日,在我市中心城区连续开展三轮区域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0月19日、10月20日、10月21日,每天上午6:00—14:00
二、采样范围
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开发区和建安区许由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居民按照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到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提前向村(社区)、小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二)中心城区便民核酸采样点10月19日—21日暂停服务,10月22日恢复正常。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核酸检测时出示核酸检测小程序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小程序健康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二)采样前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扫验场所码要求,扫码后进行正常采样。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两米安全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
(三)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提前向所在社区(小区)报备,由属地安排流动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四)采样完成后务必及时有序返回居所,做到不聚集,回去后做好个人卫生。
(五)采样区域内有紧急就医需求的群众,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广大群众要支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务必在核酸采样点关闭前到点采样,做到应检尽检。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