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2025上海第26届房地产投资展览会 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中心 >> 行业新闻 >> 浏览
行业新闻

欣影置业转让上海锦如置业及转让方对标企业1.47亿元债权,底价2.63亿元

时间:2022-10-07 20:25:38来源:网络作者:佚名点击:

乐居财经 张林霞11月18日,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上海欣影置业有限公司转让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14744.166660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26334.4491万元,披露时间为2021-11-18 至 2021-12-15。

据悉, 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09-07,法定代表人为李明,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公司由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欣影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0%、40%。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由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持股100%,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22%,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0119%,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截止到2021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上海锦如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20.078763万元,营业利润670.124891万元,净利润670.124891万元,资产总计27253.060019万元,负债总计25928.642222万元,所有者权益1324.417797万元。

另悉,上海欣影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05-20,法定代表人为陈国宝,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由陈国宝和上海利旻商贸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0%、20%。上海利旻商贸有限公司由严丽英和阮彩文各持股50%。

交易条件显示,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后,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

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审计报告》(文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94号)支付自评估基准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债权利息,共计295.555554万元。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