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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布关于开展全市规模性核酸检测等工作的通告(第22号)

时间:2022-10-07 19:19:24来源:网络作者:佚名点击:

关于开展全市规模性核酸检测等工作的通告

(第22号)

近日,南京市发现多起外省输入引起的本土阳性病例。当前即将迎来国庆假期返程客流高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现就开展全市规模性核酸检测等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全市各区于10月6日—7日、10月8日—9日、10月10日—11日分别开展三轮规模性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主动参加每一轮规模性核酸检测,重点岗位人群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所有来(返)宁人员须在抵宁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外来(返)宁人员要进行3天2检(间隔大于24小时)。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人员,将以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进而赋码管理。

二、做好核酸证明查验。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返岗、返校人员及时参加核酸检测。进入工作单位、学校等场所以及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时,均需严格查验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进行人工登记。

三、积极主动报备行程。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宁人员,提前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登记信息,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酒店进行报备。倡导来(返)宁人员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切实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