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轮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庆节期间,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全警上路、科学布警,严查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逆向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群众假期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期间,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及群众乘坐三轮车出行的规律,在主要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三轮车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执勤人员对三轮车驾乘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重点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性,提醒驾驶人要遵守法规、文明出行。
国庆节以来,交警大队共查获三轮车违法载人16起,三轮车驾驶人酒后驾驶4起,涉牌涉证11起,其他违法行为60余起。
案例一
10月1日15时32分许,交警大队指挥中心三轮车预警平台报警,一辆三轮车载3人,在二中队辖区某路段出现,经分析,立即将指令推送到交警二中队。
二中队根据指令立即进行研判、部署,对违法三轮车实行精准打击,于15时50分许,将违法车辆及驾驶人查获。
经查,驾驶人秦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三轮车,且违法载人。执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案例二
10月1日16时许,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辖区石黄路中智家村附近开展巡查路检勤务工作时,突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载着3人,民警迅速上前盘查。经查,驾驶人栾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摩托车,且违法载人。执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案例三
10月2日,16时25分许,交警大队黄山馆警务工作站民警在辖区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带篷蓝色三轮未悬挂号牌,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在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韩某某有酒后驾驶嫌疑,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韩某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三轮车。执勤民警出具了强制措施,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查处。等待韩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四
10月2日15时50分许,交警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中大路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横过公路的三轮车违法载3人,执勤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曲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三轮车,且违法载人。
经询问,驾驶人曲某某称,为了图方便,载着家人外出办事,没想到被交警查获,在民警的教育下,曲某某认识到了错误,表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再违法载人。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曲某某进行了处罚。
案例五
10月2日17时20分许,交警大队五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张家沟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车违法载3人,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宗某某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且违法载人。
执勤民警依法出具了强制措施,暂扣机动车,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等待宗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三轮车违法载人非常危险,如果发生事故,乘员受伤的几率非常大,请大家一定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公安交警部门坚持对三轮车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严重威胁群众安全出行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依法严处。
龙口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龙口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