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大家都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用来居住,有家的归属感;用来投资,房产拥有抵抗通胀的作用,是硬核资产,能够保值和增值。
但是在拥有房产之前,有些事情,是一定要了解的,关于买房的重点事情,关系到能否顺顺当当和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更关乎到自己的钱袋子。
01
什么重点事情呢?
2021年之前,我们作为购房人去买房,一般会查清楚以下三件重要事情:
(1)卖房人有没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他是不是不动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卖房人配偶是否同意卖房。
(2)出售的房产有没有办理抵押。
(3)房屋是否出租,租期什么时候结束。因为买卖不破租赁,你不能将承租人赶走。
但是,2021年1月1日后,关于上头提到的重点事情会有一些改变,是什么改变呢?
02
2021年后的房产买卖新变化
还有几天的时间,2021年将到来,在2020年5月28日,国家颁布了《民法典》,其中多条涉及到房产买卖的政策,一条关于房产产权满70年后将自动续期,是否收费,还不清楚。
除此,还有哪些新规定将在2021年1月1日实行呢?总结起来有10大新规,是跟房产买卖有关的。认真看。
1. 居住权法正式执行以后,让一套住宅房产就拥有两个房本,一个是的所有权房本,一个是居住权房本,同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两个房本互相独立又互相依存,可以对抗也可以共生。
2. 住宅房产土地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但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缴纳续期费用。
3. 房产不仅可以整体转让,还可以单独转让最长七十年的居住权,也可以单独转让七十年的所有权。
4. 有抵押的房子不用解押可直接过户,但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签字认可。
5. 夫妻过户和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
6. 停车位租期最长20年。
7. 租赁期内,房东不能单方面提高租金。
8. 房子出售所有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协议,租房人可继续居住,也就是买卖不破租赁正式写入法律。
9.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房子的权力。
10.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有置业自住或投资的朋友,可一定要看清楚。房子是大件物品,不是小物品。
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开始,享有的70年产权到期后,可自动续期的,不用担心房子被国家收走了等等问题。
还有一条,要特别提醒下,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抵押的房产,也是可以买卖了。买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
租房的朋友们,也可以好好看看,只有在房管局备案了,才能享有真正意义的居住权。租房的朋友本质不拥有房产,只是对房产拥有使用权,最长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
海豚找房8,专注深圳优质房产,提供金融配套服务。